國家醫保局三定方案公布,執三醫聯動之牛耳
國家醫保局三定方案公布,執三醫聯動之牛耳
9月11日,中國機構編制網正式發布了國家醫療保障局職能配置、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,明確了醫保局的職責范圍和機構組成。
國家醫保局要執醫療、醫保、醫藥“三醫聯動”改革的牛耳,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,建立健全覆蓋全民、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,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,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、安全可控。
在此規定中,也明確提到了醫保局和國家衛健委之間的相關職能分工的問題,部門在醫療、醫保、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、政策銜接,建立溝通協商機制,協同推進改革,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。
“招采合一”
除了制定醫療保障制度相關的法規,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外,國家醫保局將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,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,以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。
對于備受行業關注的醫保、藥品招采問題,此規定明確,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動態調整成為常態,國家醫保局組織制定城鄉統一的藥品、醫用耗材、醫療服務項目、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,建立動態調整機制,制定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并組織實施。同時,國家醫保局還會組織制定藥品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、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,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,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,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。
除了負責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的制定,招標采購也由國家醫藥局負責,如制定藥品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并監督實施,指導藥品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。
上述兩項重要職能,分別由醫藥服務管理司與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司負責。
強化醫保基金管理
如何確保醫保基金合理使用并安全可控,過去的粗放式管理方式隨著動態調整機制的提出,也需要向專業化轉變。國家醫保局專門成立了基金監管司全權負責監督管理的問題。
國家醫保局將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,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,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。另外,對于異地醫保報銷的情況,國家醫藥局將負責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,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。
